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0030號 財產所有人:陳品諠即陳秋美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恆春鎮 白砂 213 677.99 4分之1 224,000元
備考 重測前:水泉段137-7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應有部分,現況為雜林,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000元。
四、使用分區:國家公園區(第二種)一般管制區之農業用地。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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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標別: 2
113年司執字030030號 財產所有人:陳品諠即陳秋美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恆春鎮 白砂 217 596.05 4分之1 1,216,000元
備考 重測前:水泉段135-1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16,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4,000元。
四、使用分區:國家公園區(第二種)一般管制區之鄉村建築用地(丙)。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