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2825號 財產所有人:廖蓓慈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虎尾鎮 牛埔子 1122 120 全部 117,000元
備考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有數塚墳墓坐落。本案執行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為農地,目前並無種植作物;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無地上物,如其所述屬實,土地拍定後得點交。惟如有地上物,拍定後僅得依現況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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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五、其他事項:(一)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二)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等費用,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際欠繳數額應以主管機關之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