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2826號 財產所有人:李長濱、徐麗慧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左營區 果貿 2-6 12944 100000分之2005,120,000元
備考 債權人李長濱持分100000分之100、債務人徐麗慧持分100000分之100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
(續上頁)
料及房及用途
屋層數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2-6地號--------------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601巷97號2樓1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第二層2樓層: 89.39合計: 89.39陽台15.45
1 4126 全部 1,280,000元
備考 債權人李長濱持分2分之1、債務人徐麗慧持分2分之1
2 4500 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2-6地號--------------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份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27316.03合計: 27316.03100000分之19980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4月25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並稱屋內現已搬空,無人居住,屋內原有水管堵塞,牆壁隆起及漏水之情形,均已修繕完畢,且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另大樓管理員員稱無私人停車位,當有車位時,以抽排之方式。
本件標的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4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4月25日查封時,據大樓管理員表示債務人之管理費無欠繳,每月新臺幣260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六、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類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需指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