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3736號 財產所有人:顧晨耀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古坑鄉 荷苞 1683 5426.00 全部 2,898,000元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重測前:高厝林子頭段12-1234地號。
2 雲林縣 古坑鄉 荷苞 1684 6790.00 全部 3,920,000元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重測前:高厝林子頭段12-1264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相鄰並與第三人所有同段1681地號、1682地號土地混合使用,該土地無償借用第三人李○志使用,該2筆土地上有第三人李○志以樹袋種植之景觀植物(如柏樹)、果樹(如波羅蜜),收穫權人為第三人李○志;另1684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李○志所有之工寮、澆灌系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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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因工寮、澆灌系統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工寮、澆灌系統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工寮、澆灌系統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不點交。
二、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未直接臨路,出入需經鄰地,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18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38,000元。
四、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