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2732號 財產所有人:陳湘雲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 | 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花蓮縣 | 秀林鄉 | 玻士岸 | 443 | 住宅區 | 361.35 | 5分之1 | 480,000元 | ||
備考 | 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於本院113年4月24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443地號土地位於台九線西南方向,依航照圖顯示其上有門牌號碼富世181號建物,惟現場坐落建物門牌號碼係富世180號,其上另有無門牌鐵皮建物一棟占用,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且非本件拍賣標的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一宗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