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8806號 財產所有人:馬虎知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 | 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花蓮縣 | 萬榮鄉 | 馬遠 | 871 | 農牧用地 | 山坡地保育區 | 7464.00 | 4分之1 | 360,000元 | |
備考 | 原住民保留地,因分割增加地號871-1、871-2、871-3、871-4、871-5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於本院113年5月22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871地號土地上有一無門牌之工寮及簡易鐵皮搭建放置農具之處,於該處有飼養鴿子、獼猴,魚塘有魚及鵝數隻,旁種植玉米,上開工寮、動物及作物所有權人及收取權人不明,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亦不明,且均非本件拍賣標的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80,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本件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七、871地號土地上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地上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