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4614號 財產所有人:張明錄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員林鎮 | 新崙雅 | 931-1 | 1285.42 | 全部 | 17,60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查封時拍賣土地現況為未耕作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為債務人自用,無出租等情形。惟依鑑價報告之空照圖所示,其耕作範圍似與地籍線未盡一致,是否與鄰地有交換使用等情形不明,其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如債權人代理人所述屬實,拍定後債務人應將土地交付予拍定人,如未交付,拍定人得聲請本院依現況點交,但如有依有不能點交之情形,本院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6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520,0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五、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