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7998號 財產所有人:高健明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 | 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宜蘭縣 | 大同鄉 | 南山 | 109 | 農 牧 用地 | 山 坡地 保育區 | 11337 | 全部 | 7,331,000元 | |
備考 | 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執行標的土地位於台7甲線27.5k旁,部分為道路用地,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種植蔬菜,該種植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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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件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三、本件地上作物種植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之1條等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於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請拍定人耐心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使之要件,則本院將於該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本件之投標保證金,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五、本件執行標的所屬地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六、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 七、本件執行標的土地,如有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之;如有地上權,則拍定後不塗銷,請投標人注意。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33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67,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