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4088號 財產所有人:曾進益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縣 | 竹北市 | 貓兒錠 | 拔子窟 | 1174 | 970 | 18分之2 | 960,000元 |
備考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院113年5月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導往現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道路用地,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五、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為重劃區耕地,依法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耕地現耕之其他共有人、毗連耕地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若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七、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八、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九、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