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8041號 財產所有人:張溱庭即張芳飴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雲林縣 | 西螺鎮 | 新街 | 776 | 1005.77 | 36分之3 | 1,218,000元 | |
備考 | 住宅區、重測前:茄苳段237-2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多棟,據債權人稱:776地號土地臨光明東路部分遭共有人占有,僅剩供人通行。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之法律關係亦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1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4,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如得標人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