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0751號 財產所有人:詹家禎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苓雅區 福東 2266-1 15.00 全部 525,000元
備考
2 高雄市 苓雅區 福東 2267-1 14.00 2分之1 244,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現為供公眾通行使用之巷道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6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4,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土地經本院於113.6.6現場執行,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筆土地相鄰,約位於漢昌街23巷13號、15號建物前,現為供公眾通行使用之巷道土地。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編號2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第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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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3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