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60438號 財產所有人:張育瑋律師即林翠霞之遺產管理人、林永義、林永發、林宏安、林宏山、林宏仁、林永祥、林秀美、許江秀峯即許宋之承受訴訟人、許淑娟即許宋之承受訴訟人、許淑華即許宋之承受訴訟人、許明政即許宋之承受訴訟人、許淑如即許宋之承受訴訟人、許永宜、許世沈、許世欽、許世鍾、許丁鑫、林許秀子、許晉成、許彩連、許彩秋、許丁發、許顯濱、許顯銘、許彩雲、許顯豐、許庚辛、許玉圓、許惠彰、許三泰即許惠安、許惠全、葉德尚、許仁郎、許清有、許櫻子、許象、許朝文、許水源、許灣、許瑞、許振強、許來進、許清益、許景棠、許秉忠、許芳慶、許文正、許詠竣即許家豪、許李綉鳳、何添發、何明享、許献政、許雅棠、許淯傑、許洪生、許金鎮、許宏字、翁全福、林富美、許凱強、許紋綺、許峙敬、許盧幸、陳玉樹、許翔銘即許永明、許舜嘉、許景程即許閔俊、許世長、許世豊即許世旺、許葉免子、許平賢、許世昌、賴宜蓁即賴嬌英、許淑美、許淑珍、許明輝、許嘉慶即許治豪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太保市 東新 632 142.10 全部 2,150,000元
備考 各所有權人權利範圍如後附土地謄本所示。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0,000元。
四、拍賣632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第三頁
(續上頁)
五、本件係變賣共有物,除買受人為本件兩造外,本件兩造都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以抽籤定之。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係由本院74年度訴字第810號民事判決由共有人保持共有,作為道路使用,且由共有人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同意作為嘉義縣太保市東新段54建號(門牌:太保市仁愛路130巷2號)房屋之私設通路,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