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7574號 財產所有人:林威儀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玉里鎮 德武 379 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152.26 2分之1 26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土地查封時,地上有建物,建物並未一併查封拍賣,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二、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000元。
四、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