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955號 財產所有人:蔡明仲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吉安鄉 吉興 462 住宅區137.46 100分之50 420,000元
備考 重測前:田浦段1332之24地號
2 花蓮縣 吉安鄉 吉興 466-1 住宅區6.14 全部 4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於本院113年4月29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462地號土地位於昌隆八街5巷,從巷口到昌隆八街5巷1號建物後方;446-1地號土地位於昌隆八街5巷2號建物前,二者均為道路用地上無建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兩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462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