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7319號 財產所有人:黃淑華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竹縣 竹北 家興 716-4 185.17 全部 41,60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4680 新竹縣竹北家興段716-4地號--------------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三段53號住家用、鋼骨造、2層一層: 76.51二層: 65.83合計: 142.34及一切附屬建物全部 1,92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本院113年2月19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按對講機無人回應,債權人代理人表示外部門鎖可自行開啟,毋庸請鎖匠開門,員警在場協助執行,經入內後債權人代理人指封標示53號數字之二層樓鋼骨造房屋,並揭示查封公告,53號與55號房屋相連,但有獨立出入口,房屋似已無人居住使用,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有上開房屋占用,部分土地有堆置木造工作檯,其餘為雜草、雜樹,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另本件房屋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或管理費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拍定後建物部分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3,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704,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均塗銷。
五、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房屋稅、地價稅。
六、據鑑價報告所附之竹北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本件土地屬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為住宅區。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代轉(03-6586123轉分機0)或洽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