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1412號 財產所有人:周奕臻、周冠曄、周科諺、李致礽、李柏諭 、陳奕璇、陳奕儕、孫立承、孫名璟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彰化市 | 安溪 | 323 | 1761.18 | 公同共有18分之16 | 1,024,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未臨路,為地勢起伏之山坡地,現況為雜林地。 惟拍賣土地部分似有建物占用,且因土地為樹木所覆蓋,其內有無墳墓、掩埋物等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尚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之外觀,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24,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04,8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五、除土地共有人為拍定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六、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