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211755號 財產所有人:黃潔妤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北市 | 萬華區 | 雙園 | 三 | 105-1 | 13.82 | 1分之1 | 1,870,000元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萬華區寶興街68巷27號建物南側三角形土地,部分為建物圍牆坐落。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二、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3年3月2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106865號函覆,旨揭地號土地係49營字第0718營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惟未領有使用執照等語。本件土地其上有建物坐落,惟占有使用權源不明,須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於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之優先承買權。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