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2566號 財產所有人:陳貴萍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埔里鎮 鯉魚潭 328 1299.69 | 12分之1 164,000元 | |||||
備考 | 陳貴萍 | |||||||
2 | 南投縣 | 埔里鎮 鯉魚潭 329 1020.87 12分之1 40,000元 | ||||||
備考 | 陳貴萍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兩筆土地相連,地形均呈長條狀,並與蜈蚣崙排水幹線(大型排水溝渠)相鄰,328地號現況大部分為雜草空地,東側少部分為石棉瓦水泥板造房屋占用;329地號現況大部分為埔里鎮鯉魚路之道路用地,少部分為雜草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除道路部分供公眾通行使用外,其餘部分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建物為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 二、據前案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平坦,328地號現況為雜草,少部分為雜樹,329地號現況為道路;附近鄰避設施:埔里鎮蜈蚣里第七公墓;328地號北側臨約10米寬道路,329地號現況為道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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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四、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拍賣328地號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328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329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國土保安用地。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