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5518號 財產所有人:徐豪、詹正立、詹正章、詹政萍、詹益年、詹進福、詹雲丞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東勢區 石壁坑 318-2 1187.00 全部 3,200,000元
備考 權利範圍:徐豪6分之1、詹正立12分之1、詹正章12分之1、詹政萍6分之1、詹益年12分之1、詹進福3分之1、詹雲丞12分之1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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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單獨標價,單獨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0,000元。
四、拍賣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
五、拍賣土地查封時有非共有人所有之建物坐落,建物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拍賣土地係依本院112年度豐簡字第95號分割共有物民事判決主文諭知變價分割而進行拍賣。拍賣土地之全體共有人均可參加應買或承受,並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又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能釋明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其順序優於共有人。
七、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