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2168號 財產所有人:葉文義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花蓮縣 | 吉安鄉 宜安 4 | 住宅區 | 297 | 26分之1 110,000元 | |||||
備考 | ||||||||||
2 | 花蓮縣 | 吉安鄉 宜安 4-1 住宅區306 26分之1 11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於本院112年12月26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4及4-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文化一街7巷1弄7號至29號屋前之道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兩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