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4445號 財產所有人:劉溪吉(即黃連聰再轉繼承人)、褚元照(即黃連聰再轉繼承人)、褚元祿(即黃連聰再轉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嘉義縣 | 朴子市 | 新寮 | 885 | 805.57 | 公同共有24分之1 | 208,000元 | |
備考 | 劉溪吉、褚元照、褚元祿等三人均公同共有24分之1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000元。 四、885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其上有數棟房屋及廟宇部分占用,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