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4536號 財產所有人:張文金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美濃區 合和 626 90.14 5分之1 256,000元
備考 重測前:美濃段2512-1地號。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續上頁)
料及房屋層數
1 380 高雄市美濃區合和段626地號--------------高雄市美濃區成功路173巷22之1號三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一層: 51.52二層: 51.52三層: 31.81合計: 134.855分之1 512,000元
備考
2 638 高雄市美濃區合和段626地號--------------同上建物之未保存登記部分一層: 35.40二層: 10.75三層: 30.46四層: 40.32合計: 116.935分之1 205,000元
備考 本案建物占用合和段644地號,經查債務人並未登記土地所有權。本建物總面積為116.93平方公尺,其中一層(雨遮)占用644地號0.58平方公尺。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113年2月21日履勘時,建物未懸掛門牌,一樓為1廳1廚1衛,二樓前房門上鎖,後方有一房,三樓房門均上鎖。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7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5,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土地及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本件標的一併買受,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七、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八、本件638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合和段644地號土地,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擔拆除之危險。
九、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15 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特別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