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40380號 財產所有人:簡慧鸞即魏簡慧鸞、魏祖彬、魏玉琦、魏玉珍、陳坤松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霧峰區 | 霧峰 | 北溝 | 1-2574 | 15103 | 全部 | 5,000,000元 |
備考 | 簡慧鸞即魏簡慧鸞5分之1、魏祖彬5分之1、魏玉琦5分之1、魏玉珍5分之1、陳坤松5分之1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 | |||||||
使用情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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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單獨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1-2574地號):500萬元。 保證金:150萬元。 二、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 三、本件拍賣土地現況為雜林木,最鄰近道路上設有鐵門圍籬,無法進入,拍定後如須點交,依現況點交。 四、本件執行程序之執行名義為變價分割共有物判決,聲請人及相對人均為分割共有物之共有人,均可參加應買或承受,並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或承受者,以抽籤定之。 五、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