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52332號 財產所有人:黃昭進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臺南市 | 關廟區 | 五甲 | 1642-3 107 | 全部 1,536,000元 | |||
備考 | 住宅區,引用88執全1322號假扣押。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 | |||||||
使用情形 |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空地,又依鑑價報告記載,土地為裡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五、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六、本件訂於民國113年9月18日下午3時30分特別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簡股。 | |||||||
標別: 乙 | ||||||||
112年司執字152332號 財產所有人:黃昭進 |
(續上頁)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南市 | 關廟區 | 五甲 | 1642-4 | 69 | 4分之1 | 256,000元 | |
備考 | 住宅區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空地,並有廁所一間,又依鑑價報告記載,土地為裡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五、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七、本件訂於民國113年9月18日下午3時30分特別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