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3955號 財產所有人:李蘭香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屏東縣 | 內埔鄉 | 和興 | 213 | 352.02 | 6分之1 | 154,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1.本件拍賣土地未臨路,現部分種植椰子樹、部分係雜草林木地。 2.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