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8787號 財產所有人:胡芳雄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瑞芳區 | 𫙮魚坑 | 𫙮魚坑 | 87-31 | 8 | 全部 | 103,000元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二)本院於民國113年4月15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鑑價人員、地政人員到場執行。依據現場地政人員就土地指界略稱:「系爭87-3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路83之1號建物前,該土地為鄉村區之交通道路用地。」等語。 (三)據民國113年4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路83之1號建物前方之交通用地做為道路使用」等語。 (四)本件執行標的87-31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之交通道路用地,其使用應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而受有限制,是該土地應不得再另為建物之建築基地,其開發使用應受有限制。請應買人詳加注意。 (五)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