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51402號 財產所有人:蔡貞亮即蔡棋安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市 | 內湖 791 48.40 | 2分之1 201,600元 | |||||
備考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
2 | 新竹市 | 內湖 835 168.95 6分之1 367,200元 | ||||||
備考 |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院於108年5月21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91地號為中華路六段647巷其中一段,附近有門牌號碼647巷80號建物,另835地號土地位於中華路六段647巷68號旁空地,空地上有藤蔓,似有人種植作物,須由68號(幸福名邸社區)進入。嗣本院於112年12月11日現場調查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91地號土地為中華路六段647巷道路,835地號土地為雜草地,緊鄰幸福名邸社區。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三、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8,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3,800元。 四、本件分甲、乙、丙三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五、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不動產係合併拍賣,又為使共有物使用關係簡化,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標其餘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5)。 | |||||||
標別: 乙 | ||||||||
112年司執字051402號 財產所有人:蔡貞亮即蔡棋安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市 內湖 779 410.09 | 2分之1 1,656,000元 | ||||||
備考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08年5月21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79地號與768地號相連,為中華路六段647巷其中一段,兩側有雜樹。嗣本院於112年12月11日現場調查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79地號土地為中華路六段647巷道路。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三、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5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1,200元。 四、本件分甲、乙、丙三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五、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5)。 | ||||||||
標別: 丙 | ||||||||
112年司執字051402號 財產所有人:蔡貞亮即蔡棋安 | ||||||||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新竹市 內湖 768 775.63 2分之1 3,132,000元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08年5月21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68地號與779地號相連,為中華路六段647巷其中一段,兩側有雜樹。嗣本院於112年12月11日現場調查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68地號土地為中華路六段647巷道路。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 |
(續上頁) | |
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三、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6,400元。 四、本件分甲、乙、丙三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五、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5)。 |
相關物件
112司執字第051402號
土
新竹市
內湖段 小段 83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67,200 元
51坪(168.95平方公尺) x 6分之1 不點交 甲
51坪(168.95平方公尺) x 6分之1 不點交 甲
拍賣總底價
568,800
568,800
土
新竹市
內湖段 小段 79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01,600 元
14坪(48.40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甲
14坪(48.40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甲
拍賣總底價
568,800
568,800
土
新竹市
內湖段 小段 779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656,000 元
124坪(410.09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乙
124坪(410.09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乙
拍賣總底價
1,656,000
1,656,000
土
新竹市
內湖段 小段 768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32,000 元
234坪(775.63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丙
234坪(775.63平方公尺) x 2分之1 不點交 丙
拍賣總底價
3,132,000
3,1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