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13776號 財產所有人:陳惠婷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苓雅區 正文 906 105.36 60分之1 195,000元
備考 第二種特定商業區
2 高雄市 苓雅區 正文 906-1 520.79 60分之1 972,000元
備考 第四種住宅區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1 176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正文段906-1地號--------------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建國一路2巷6弄6號5樓5層樓鋼筋 混 凝土 造 之第5層5層: 72.19合計: 72.19陽台10.33 2分之1 519,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
使用情形 本件112年3月16日查封時,共有人在場稱建物為自住,屋況正常無漏水、海砂屋或地震受損,亦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情事,依據鑑價報告記載,建物為屋齡39年5層樓鋼筋混凝土住宅之第5層(公寓),與建國一路相臨,發展潛力佳,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8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8,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七、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特別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