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6807號 財產所有人:嚴珮溱即嚴淑美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埔里鎮 | 八德 | 908 | 77.47 | 18分之1 | 154,000元 | |
備考 | 嚴珮溱即嚴淑美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座落建物(八德路370號);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建物為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此部分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長方形,地勢平坦,現況為700建號建物及增建物座落其上,為理髮店及住家使用,南側臨約15米寬之八德路。 三、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內之住宅區。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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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