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助字001968號 財產所有人:李伊妍即李依潔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田中鎮 太平 190 139.81 全部 3,123,200元
備考 重測前:大平段37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為建物占用,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23,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保證金新台幣:624,700元。
三、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四、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五、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