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284號 財產所有人:周咸光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瑞芳區 𫙮魚坑 尪子上天208 16845.00 72分之4 405,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208地號位於門牌新北市瑞芳區靜安路四段1-1號建物西北方約570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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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1,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
五、本標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 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