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6312號 財產所有人:宋炳寬、宋宜玲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中埔鄉 王爺 4 682.87 5分之2 504,000元
備考 宋炳寬權利範圍5分之1、宋宜玲權利範圍5分之1
2 嘉義縣 中埔鄉 王爺 8 683.61 5分之2 1,510,000元
備考 宋炳寬權利範圍5分之1、宋宜玲權利範圍5分之1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1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3,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之4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4、8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雜木林,未臨路,須經他人土地進出,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