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2931號 財產所有人:杜孝軒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 | 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花蓮縣 | 秀林鄉 | 德布克 | 745 | 農業區 | 1058.59 | 16分之1 | 72,000元 | ||
備考 | 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有一未辦保存登記平房建物(門牌號碼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23號),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 三、本件土地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秀林鄉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農業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有異動,拍定人不得執此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000元。 四、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五、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倘共有人兼具有土地共有人及建物共有人之身分者,則有優先於僅具有土地共有人之身分主張優先承買。 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係符合租地建屋之法律規定,並能提出證明者,就本件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