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308號 財產所有人:岑國鳳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縣 | 竹北市 | 貓兒錠 | 拔子窟 | 1334-9 | 139 | 2分之1 | 1,385,100元 |
備考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院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查封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門牌號碼為新竹縣竹北市鳳岡路五段163號之石棉瓦屋坐落,據在場人稱其係債務人之承租人。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建物占用面積或由無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85,1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7,1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除債務人外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承買權,且其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六、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