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3185號 財產所有人:黃朝雄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第四頁
1 基隆市 中山區 仁德 227 39 11分之1 25,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民國112年12月1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地號227土地原為門牌號碼中華路69巷16號建物所座落,後上開建物拆除後已與門牌號碼中華路69巷18號建物整併為一戶,現均由前揭建物出入。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