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12716號 財產所有人:許孟生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萬榮鄉 新白陽 635 甲種建築用地一般農業區432.75 6分之1 68,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36 花蓮縣萬榮鄉新白陽段635地號--------------花蓮縣萬榮鄉見晴村見晴23號住家用,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第一層: 60.25合計: 60.256分之1 62,000元
備考
2 71 花蓮縣萬榮鄉新白陽段635地號--------------花蓮縣萬榮鄉見晴村見晴23號住宅,鋼筋混凝土造,二層第一層: 78.32第二層: 90.85合計: 169.17陽台,鋼筋混凝土造8.97平方公尺。
雨遮,鐵皮造40平方公6分之1 180,000元
(續上頁)
備考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23建號房屋有一老人居住,該屋1樓有增建雨遮並有增建2樓,1樓及2樓內部不相通,須由外部樓梯出入,1樓天花板有壁癌,2樓天花板有滲水痕跡,另房屋側邊亦有增建一平房(鐵皮屋頂,水泥磚造),內堆滿雜物。又據前案警察現地訪查結果,陳稱該屋曾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因喝酒噎到而致死),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71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000元。
四、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五、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塗銷。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