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25426號 財產所有人:林志安即簡志安即林文心即林族心即簡族心即簡留即大地.了心之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桃園市 | 復興區 高遶 269 8630 | 2分之1 519,000元 | |||||
備考 | 原住民保留地 | |||||||
2 | 桃園市 | 復興區 竹頭角 248 330 2分之1 36,000元 | ||||||
備考 | 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雜草林地叢生,無路可達現場,可能為溪溝或竹林,其上無建物或地上物。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5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1,000元。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四、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份,且無分管情形(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五、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而許其應買時,則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標的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原則以原住民為限,非原住民不得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故投標人應具備原住民身分,並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身分證或戶籍謄本),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七、第269地號為石門水庫水源特定區計畫(民國87年8月25日)之保護區,不得作高爾夫球場及其附屬設施使用。第248地號為石門水庫水源特定區計畫(民國87年8月25日)之水庫保護區,不得興建任何建築物。 八、刊登於網際網路之拍賣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之拍賣公告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所公告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