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4179號 財產所有人:温烝鋒即温岳達即温蘭雄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竹縣 新埔鎮 南打鐵坑南打鐵坑175 141 6分之1 94,800元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2月2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土地現為空地,惟依航照圖觀之,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埔鎮關埔路雲東段雲南巷41號建物部分占用,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實際範圍以測量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三、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4,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五、優先承買權:㈠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㈡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