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84136號 財產所有人:洪曉君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霧峰區 南柳 779 1161.11 21分之1 515,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第一頁
(續上頁)
三、保證金新台幣:155,000元。
四、他項權利:無他項權利設定。
五、拍賣之土地係應有部分,依土地謄本所載,土地已供興建農舍,土地上有不在拍賣範圍之建物坐落,建物坐落土地之相關爭議應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又寺廟取得農地之所有權,亦受上開規定之限制。
七、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