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7654號 財產所有人:陳月嬌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宜蘭縣 冬山鄉 廣興一 588 農牧用地特定農業區976.78 10分之1 202,000元
備考 重測前梅林段417地號
2 宜蘭縣 冬山鄉 廣興一 589 農牧用地特定農業區1502.97 10分之1 312,000元
備考 重測前梅林段416地號
3 宜蘭縣 冬山鄉 廣興一 590 農牧用地特定農業區1578.31 10分之1 324,000元
備考 重測前梅林段415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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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12年12月8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廣興一段588地號土地位於冬山鄉梅花路500巷200弄道路、路燈編號84368電線桿前方空地,現上有一鐵皮棚架,土地上種植短期蔬菜及果樹。同段590地號土地位於冬山鄉梅花路500巷200弄道路、編號廣三18電線桿前方空地,現上種植短期蔬菜及果樹。同段589地號土地位於上開兩筆土地中間,現上種植短期蔬菜及果樹。地上物為何人所有及其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六、本標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八、本件於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請拍定人耐心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使之要件,則本院將於該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之投標保證金。另請於投標前先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並請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或管制,以做為是否前來投標之參考。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3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