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0821號 財產所有人:王竣新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彰化市 | 磚磘 | 1309 | 152.38 | 全部 | 3,430,4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地號土地上有一棟平房(水尾一路301巷166號),債權人稱該平房係債務人所有,債務人表示係繼承而來。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上有磚造平房等地上物坐落,東側及南側臨接4米水尾一路301巷,標的位於彰化市外圍,附近聯絡道路彎曲狹小。 二、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30,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86,1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 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有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六、據鑑價報告所附彰化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地號屬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計劃案,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劃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