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71928號 財產所有人:林助信律師即楊文龍之遺產管理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 | 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彰化市 | 大埔 | 352-29 | 空白 | 空白 | 166 | 全部 | 8,755,2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臨中山路,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道路,除道路外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上開道路占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755,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保證金新台幣:1,751,100元。 三、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四、依彰化地政事務所函稱:本件標的之土地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檢算面積存有差數,且已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有關實際面積應以鑑界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五、本件標的為彰化市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據鑑價報告指稱: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