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90494號 財產所有人:王銘融即王期聖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淡水區 | 天元 | 877 | 3070.01 | 360分之7 | 110,000元 | |
備考 | 耕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㈠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前案於民國112年1月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877地號土地雜草林木叢生,目視範圍內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
備註 | 一、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二、聲明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無抵押權登記。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特別減價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