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7389號 財產所有人:陳見致、陳見廣、王陳寶猜(上三人即陳本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大城鄉 楓港 713 743 公同共有1500分之3928,800元
備考
2 彰化縣 大城鄉 楓港 714 3571 公同共有1500分之39126,8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兩筆土地相連,坐落建物數棟。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5,6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2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五、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餘仍歸拍定人買受。優先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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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經行使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以嗣後有優先承買權承買而未能全部得標為由,向本院請求撤銷拍定。
六、依標序逐筆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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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司執字037389號 財產所有人:陳見致、陳見廣、王陳寶猜(上三人即陳本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大城鄉 楓港 715 6248 公同共有1500分之39230,400元
備考 本筆土地圖簿面積不符,面積應以實地測量為準。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土地坐落建物數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二、土地登記面積與地籍圖計算面積不符且超出法定容許誤差範圍,面積應以實際測量為準。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0,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1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五、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七、依標序逐筆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指定其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如未予指定,則由本院逕行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