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32763號 財產所有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即朱東山之遺產管理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文山區 木柵 四 58 427 6000分之30344,000元 69,000元
備考
2 臺北市 文山區 木柵 四 59 719 6000分之30576,000元 116,000元
備考
3 臺北市 文山區 木柵 四 60 299 6000分之30236,000元 48,000元
備考
4 臺北市 文山區 木柵 四 61 546 6000分之30436,000元 88,000元
備考
5 臺北市 文山區 木柵 四 62 323 6000分之30256,000元 52,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1 571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四小段57、5層樓鋼筋混防空避難室: 487.06停車場: 705.5630615分之1010180,000元 36,000元
第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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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9、60、61、62地號--------------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248之1號地下凝土造 合計: 1192.62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571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查封時作為停車場使用,電聯管理委員會管理員趙先生表示債務人持分不足一停車位。本件為拍賣停車位,故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且因無法特定債務人所有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二、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