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0年司執字058972號 財產所有人:黃俊欽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北區 文正 47-1 5.00 4分之1 64,000元
備考
2 臺中市 北區 文正 47-42 54.00 4分之1 704,000元
備考
3 臺中市 北區 文正 47-44 10.00 4分之1 128,000元
備考
第一頁
4 臺中市 北區 文正 47-49 5.00 4分之1 64,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8,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應有部分,其中有未保存登記建物座落47-42地號土地,另47-1、47-44、47-49地號土地,現況為花圃或放置盆栽,於拍定後均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應全部承買,不得僅買受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