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040330號 財產所有人:羅澤次、羅智敏、羅嘉恩、羅大禧、羅澤造、羅清美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民雄鄉 頂寮 603 3852 全部 3,730,000元
備考 羅澤次、羅澤造、羅清美等3人權利範圍各4分之1,羅大禧、羅智敏、羅嘉恩等3人權利範圍公同共有4分之1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為變價分割之執行,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二、603地號與鄰地合併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7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46,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603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
五、本件拍賣標的603地號現由第三人何文瑞承租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賣標的物603地號之承租人何文瑞對於該標的物有優先購買權。(耕地三七五租約之法律關係 )七、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