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079412號 財產所有人:吳龍導即王金女之繼承人、吳龍爵即王金女之繼承人、吳宜芳即王金女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北投區 開明 12 1013 公同共有10000分之1076390,000元
備考 重測前:頂北投段山腳小段155-8地號;保護區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㈠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第三頁
(續上頁)
㈡民國111年12月2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2地號土地位於臺北市北投區中和街458巷48弄巷尾後方,為人徒步難行、車輛無法到達之雜木林等語。
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二、拍賣最低價額新台幣:39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78,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特別減價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